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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擬將無人空拍機納管,但有立委對於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有疑慮,也建議另立專法處理,最後會議主席宣布擇期再審。

近年來無人空拍機興起,但空拍機闖入機場等限航區域及撞擊大樓等意外時有所聞,因此行政院提出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無人機全面納管。

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中,十五公斤以上的遙控無人機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,不論自用或營利用均需註冊,操作人員也需持有測驗合格證;十五公斤以下則由直轄市、縣市政府依自治法規管理,地方政府得依權責及需要,訂定遙控無人製作團體T恤機的禁止、限制區域及事項。

不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質詢時說,如果所有無人機都要用民航法規範,那小孩玩的遙控飛機要不要管?她認為這是「殺雞用牛刀」。

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認為,國內外肇事的無人機都是十五公斤以下居多,但政院版修法草案卻把十五公斤以下劃給地方政府,但地方政府沒有人力、財力,加上無人機涉及公共利益、民眾隱私權和國安問題,她建議交通部應制定專法來納管。

交通部次長吳盟分答詢時表示,十五公斤以上的無人機易影響飛安才由中央列管,十五公斤也是參考國際標準才制定出來。吳盟分說,除了禁航區和限航區以外,各地方政府比較了解哪些地方該列入管制,就由他們去律定。

列席的台北市交通局科長劉嘉祐表示,目前北市府業務繁重、人T恤製作廠商力不足,希望能減少地方去訂自治法規,後續執行面也盼民航局、警政署加以協助;新北市交通局專門委員朱建全也說,之前在民航局條文審議過程中,已經反應過地方執行、查驗人力,以及設備都很欠缺的問題。最後由於立委對於遙控無人機中央和地方管理權限劃分還有疑慮,因此交通委員會召委、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宣布民航法修法草案擇期再審。BBAE44F7DC3ED72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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